失眠是常见的睡眠问题,在成人中符合失眠症诊断标准者在10%~15%,且呈慢性化病程,近半数严重失眠可持续10年以上。
一、失眠症的临床评估睡眠状况的临床评估是临床诊断和合理治疗方案制订的基础,包括临床大体评估、主观测评和客观测评。
临床大体评估
(1)主诉:核心信息包括失眠的具体特点、日间症状及其基本表现和持续时间。
(2)睡前状况:从傍晚到卧床入睡前的行为和心理活动。
(3)睡眠-觉醒节律:了解患者日常作息习惯,初步评估睡眠-觉醒规律,排除各种昼夜节律失调性睡眠.觉醒障碍。
(4)夜间症状:从入睡到清晨醒来的过程中,可能出现与睡眠相关的且可能影响睡眠质和量的某种睡眠、神经或精神疾病,需要明确病因。
(5)日间活动和功能:包括觉醒和(或)警觉状态、情绪状态、精神痛苦程度、注意力和(或)记忆力等认知功能、日常生活和工作状态的变化,以及对躯体指标(如血压、血糖、血脂等)的影响。
(6)其他病史:评估躯体疾病、精神障碍疾患及治疗况,应激事件以及生活和工作情况。
(7)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精神检查。
(8)家族史:重点是一级亲属中睡眠紊乱、精神障碍、严重或慢性躯体疾病史
主观测评工具
(1)睡眠日记:以每天24h为单元,记录每小时的活动和睡眠情况,连续记录时间是2周(至少1周)。
(2)量表评估:常用量表包括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PSQI)、睡眠障碍评定(SDRS)、Epworth嗜睡量表(ESS)、失眠严重指数量表(ISI)、清晨型-夜晚型量表(MEQ)、睡眠不良信念与态度量表(DBAS)和FIRST等
客观测评工具
(1)多导睡眠图(PSG):
怀疑合并其他睡眠疾病的失眠应进行PSG以确定诊断,治疗后还应复查PSG以评估疗效
(2)多次睡眠潜伏期试验(MSLT)
可客观评定失眠患者日间觉醒程度和嗜睡倾向。为明确诊断,日间嗜睡或猝倒的失眠患者应进行MSLT评价,治疗后应复查PSG以评估疗效
(3)体动记录检查:用来评估睡眠-觉醒节律。
二、失眠症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根据ICSD-3,慢性失眠症诊断标准如下,且标准A~F都必须满足:
A.患者报告,或患者父母或照顾者观察到患者存在下列1条或以上
(1)入睡困难
(2)睡眠维持困难
(3)比期望的起床时间醒来早
(4)在适当的时间点不肯上床睡觉
(5)没有父母或照顾者干预难以入睡。
B.患者报告,或患者父母或照顾者观察到患者存在下列与夜间睡眠困难相关的1条或以上
(1)疲劳或萎靡不振
(2)注意力、专注力或记忆力下降
(3)社交、家庭、职业或学业等功能损害
(4)情绪不稳或易激惹
(5)日间瞌睡
(6)行为问题(比如:活动过度、冲动或攻击性)
(7)动力、精力或工作主动性下降
(8)易犯错或易出事故
(9)对自己的睡眠质量非常关切或不满意。
C.这些睡眠/觉醒主诉不能完全由不合适的睡眠机会(如充足的睡眠时间)或环境(如黑暗、安静、安全、舒适的环境)解释。
D.这些睡眠困难和相关的日间症状至少每周出现3次。
E.这些睡眠困难和相关的日间症状持续至少3个月。
F.这些睡眠困难和相关的日间症状不能被其他的睡眠障碍更好地解释。
失眠症的诊断流程参见图1
图1失眠症的诊断流程
三、鉴别诊断估
失眠可以作为独立疾病存在(失眠症),也可以与其他疾病共同存在(共病性失眠症)或是其他疾病的症状之一。需要区别单纯性失眠症、共病性失眠症或失眠症状。
(1)睡眠障碍:睡眠症状的详细评估流程见图2。
图2睡眠症状评估流程
(2)躯体疾病:包括神经系统疾病、内分泌疾病、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等所致的失眠症状。
(3)精神障碍:抑郁症患者可出现情绪低落、兴趣减退、精神运动性迟滞等核心症状,双相情感障碍可出现抑郁和躁狂症状,焦虑症患者除了有典型的焦虑、恐惧、担心,常伴有心慌、呼吸加快等自主神经症状。
(4)精神活性物质或药物:抗抑郁药物、中枢兴奋性药物、心血管药物、麻醉性镇痛药、平喘药等药物,以及酒精和烟草等物质均可诱发失眠。
(编者:医院)
参考文献:
[1]中国睡眠研究会,中国失眠症诊断和治疗指南.中华医学杂志.,97(24):-.
[2]唐向东,李桃美,张继辉.失眠症的临床评估与治疗[J].中华精神科杂志,,5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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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青格勒.关于失眠症的那些事[J].健康向导,,23(1):38-39.
[5]叶晨静,龚艳春.失眠症的临床治疗及效果评定[J].中国实用医药,,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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