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眠的病因分类
1.环境因素:包括(1)睡眠环境的突然改变;(2)强光;(3)噪声;(4)温度异常;(5)卧具不适。
2.生活习惯因素:包括(1)睡前饮茶、酒、咖啡或者吸烟和食用兴奋性的食物;(2)睡眠节律的改变。
3.躯体因素:即器质性因素。
4.精神心理因素:包括(1)考前学习压力、相思、离别、不良事件刺激;(2)紧张、焦虑、担忧、抑郁、过度兴奋等。
5.精神疾病:神经症、抑郁症、精神分裂症、老年痴呆、人格异常等。
6.药物原因:包括(1)可引起睡眠障碍的药物;(2)戒断反应。
7.年龄因素:如老年性失眠。
8.睡眠相关的疾病:不宁腿综合症、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等。
二、失眠的病程分类
按照病程的长短,失眠可大体上分为两类,即短暂性失眠(<1周)和慢性失眠(>1个月)。一般而言,连续超过1周的失眠即具有慢性化的趋势。
1、短暂性失眠:若不属于倒时差或倒班引起,就属于调节性失眠。这种失眠有明确的诱发因素,为急性应激因子诱导觉醒状态突然增高所致。常见应激因素包括:应激性生活事件,如痛失亲人、离异、失业、住院;睡眠环境改变,如在不熟悉的环境中睡眠。2、慢性失眠:人群中约10%的人口患慢性失眠。典型的慢性失眠患者早期是偶发失眠,后来变为频繁失眠,最后才演变为每日失眠。失眠当日的睡眠时间也是逐渐缩短的。部分慢性失眠患者症状呈现周期性特点。这类患者虽是原发性失眠,但大多继发或伴发于其他原因的失眠。
三、原发性失眠分类
原发性失眠约占慢性失眠患者的1/4,急性或隐匿性起病,女性多于男性。美国睡眠研究协会制定的睡眠障碍国际分类(ICSD-2)中提出,原发性失眠包括:特发性失眠、主观感觉性失眠和心理生理性失眠。1.特发性失眠:这类失眠通常始于婴儿期或低龄儿童。患者长期睡眠紊乱,但不能发现任何明确的病因,占就诊失眠患者的10%以内。患者主诉入睡起始或睡眠维持困难,或诉睡眠持续时间不足。白昼功能受损与睡眠丧失的程度相一致。这类失眠可能与中枢神经系统内负责睡眠---觉醒周期结构的内在缺陷有关。该症状起病隐匿、慢性过程、持续终身而无缓解期。治疗困难,患者可能依赖镇静剂或酒精以辅助睡眠。患者可主诉白昼疲劳,注意和集中困难,发生抑郁症的风险增加。诊断依赖于排除其他原因导致的失眠。
2.主观感觉性失眠:这类失眠又称睡眠状态感知不良或主观性失眠,占慢性失眠者的5%以内。通常发生于中青年人,女性多见。临床趋于慢性过程,往往主诉失眠数年。患者虽然主诉有慢性的严重失眠,但没有与主诉严重失眠相一致的白天功能受损,进行多导睡眠图检测,不能发现显著的睡眠障碍。患者不能确切地辨别总睡眠时间,往往高估睡眠潜伏期、低估睡眠时间。患者可能报告很少睡眠或几乎通宵未眠,但白天精力充沛,并不打盹。患者在夜间大部分时间“感知到”环境或有持续思维的过程。慢性睡眠紊乱导致情绪障碍,如抑郁或焦虑。患者往往过度使用镇静剂。
3.心理生理性失眠:患者有不适当的睡眠预防行为发生,最终进展成为感觉睡眠紊乱的主要因素。尽管失眠的发生与某个应激因素有关,但当应激因素消除后睡眠紊乱仍会持续很长时间。入睡前,患者易激惹、肌张力增高、精神觉醒伴持续性闯入式思维,既不能放松身体,也不能停止穷思竭虑,且过度北京白癜风医院北京市中科医院好不好